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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严禁秸秆焚烧 共创文明家园

发表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该信息已被浏览: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切实做好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环保意识。要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从身边做起,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劝阻长辈、邻居、亲朋好友停止露天焚烧秸秆,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敢于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等行为,要及时举报,携手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坚固防线。

三、做到变废为宝。要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还田、制作有机肥等方式科学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 

广大农民朋友们,请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要求,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并勇于对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及时举报!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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