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目的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同时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动全县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复工复产对象
保供行业: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行业目录,要加强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全面开复工。具体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企业。
服务行业:大型商场和地下商业街。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餐饮暂缓堂食(店内就餐),提倡网络、电话预约订餐;宾馆内设餐厅,暂缓堂食、可实行送餐。居民服务业中的家庭服务除长期固定保姆式服务外,其他服务暂缓开复工;托儿所服务暂缓开复工;理发(单剪)在满足人员间隔等防护要求后,实行一对一预约服务。书店。
解读机构:木兰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韩雪
联系电话:0451-57083378
相关文件:木兰县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