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按照国家五部委及省、市政府治超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县3家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公示如下:
1.木兰县木柳采石有限公司。
2.木兰县四兴采石场。
3.哈尔滨天滋矿业有限公司。
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重点企业的超载超限行为,并设监督举报电话:0451-57097098,0451-57083638。
木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