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哈政办发[2021]3号文件通知要求,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相关程序,经各相关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严格评选,拟推荐利东镇利鲜村村民委员会、木兰县万宝工艺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人选;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志强、建国乡红鲜村村民委员会原书记李炳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8日
电话:0451—57083610
木兰县委统战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