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木兰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来源:木兰县卫生健康局 该信息已被浏览:

为促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按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24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木兰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详见附件)。

请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意见发送至木兰县卫生健康局邮箱:mljsj@163.com。

联系人:齐远志

联系电话:0451-57082491

木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木兰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木兰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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