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姜洪斌
1998.09--2002.07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07--2004.10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
2004.10--2006.11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2006.11--2010.07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其间:
2008.07--2009.01 团中央选派到四川广元市朝天区抗震救
灾,挂职团区委副书记)
(2004.09--2007.07 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0.07--2012.07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处级辅导员
2012.07--2015.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15.11--2017.0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长级秘书
2017.06--2020.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长级秘书
(2018.08--2020.06 挂职任通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2020.06--2020.08挂职任通河县委副书记)
2020.10--2020.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专员
2020.11--木兰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县委副书记。负责县委常务工作,协助县委书记抓好县委日常工作,信访总召集人,受县委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主抓县委党的建设、常务、群团、农业农村、信访、电子商务、督查和调查研究工作。分管县委办(国安办、深改办、档案局)、信访局、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史志档案馆、科协、老科协、老促会、关工委,代表县委联系县人大、县政协、人武部和外事工作。负责本战线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