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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为126,505万元,支出为143,746万元,上年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
1、返还性收入5,883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5,57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4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2万元;其他税收返还17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74,42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7,62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954万元;结算补助9,83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182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17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9,48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3,67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9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0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206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8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198万元。
二、支出情况
公共财政支出为143,7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为1,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