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二0一四年财政总决算分析报告

发表日期: 2015-10-30 来源:朝阳科技

按照市财政局对二0一四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的要求,我们履行职责、及早谋划、精心准备、积极做好年终财政收支清理工作,认真审核全县预算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全面清理财政本年度应收应支款项,结清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拨借款和各种往来账款,核对国库、收入征收机关及有关单位决算收入支出数字,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可靠。并以此为基础,我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了木兰县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总决算表,现上呈给市局,并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二0一四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国税、地税和银行国库等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协同支持下,我们重点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精心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运行不断规范,使财政收入保障了全县各项重点和民生的需要,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我们认真贯彻“十八”以来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完成全年任务决心不动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团结奋进,着力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财政收入园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财政支出重点突出,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全面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继续改善作出了新贡献。

2014年,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96万元,返还性收入为5,8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74,4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46,198 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7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39万元,公共财政年终结余 8,794 万元,其中结转下年8,724万余,其中净结余70 万元;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为12,62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补助收入为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53万元,上解支出5,29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上解支出267万元,滚存结余3,082万元。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 全县各行各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奋斗拼搏、开拓创新,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全县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完善征管体制、加大税务稽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收入征管,确保了年初既定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全县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998万元,占年度预算42.3%,比2013年同期下降54.2%。分级次看,上划中央和省完成7,702万元,占预算的42.5%,比2013年同期下降55.1%;地方公共财政完成16,296万元,占预算的42.3%,比2013年同期下降53.7%。分部门看,国税部门收入完成8,317万元;地税部门收入完成10,952万元;财政部门收入完成4,729万元,占年度预算31.2%,比上年同期下降67.1%。

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⑴增值税收入全口径完成6,551万元,减收12,364万元.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增值税来看,由于我县国税局受虚开发票案影响,县政府停止了招商引资工作,导致我县的大型税源企业数量和入库税额大幅减少,受其影响我县商业品目税收减收12,444万元;同时由于经济不景气和条件的限制,许多企业纷纷注销,仅存的企业也因为进项税额较大几无税款入库或是与上年保持基本持平的状态,没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县制造业增值税收入3,135万元,与上年基本同期持平,但我县制造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酒类、纺织业和化工等主导行业,这些主导行业税收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酒类制造业木兰县华丰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凡特咖啡啤酒有限公司入库增值税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441万元;纺织业入库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4万元;化工行业龙头,黑龙江海外民爆化工有限公司木兰分公司仅入库增值税4万元,比上年减收796万元。从主导行业税收状况可以看出,我县企业的总体实现税收能力正在下降。我县其他制造业的税收为2,466万元,其中哈尔滨共赢废旧物资经销处本年入库增值税2,465万元,该企业也是我县2014年全年入库增值税额最大的企业,占全部增值税收入38%。

⑵营业税收入完成3,931万元,占预算的51.3%,比同期减少42.5%,比同期减收2,911万元,本年营业税的减收原因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性影响导致减收1500万元,房地产业建筑业同比减收1900万元,两项合计减收3400万元

⑶企业所得税全口径收入为3,398万元,减收283万元. 收入减少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收主要是受房地产业、建筑业影响。2013年两业实现个人所得税2200万元,而2014年为1500万元

⑷个人所得税全口径收入完成1,828万元,占预算的86%,同比期下降3.9%,减收75万元. 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减收的原因是由于与同期相比交通运输业个人所得税下降较多。

⑸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完成533万元,占预算的91.9%,比同期增收15万元。

⑹房产税完成317万元,占预算的113.2%,比同期增长26.8%。

⑺印花税完成115万元,占预算的71.9%,比同期减少17.9%。

⑻土地增值税完成1,102万元,占预算的28.3%,比同期下降68.3%,减收2,378万元. 减收原因主要是2013年国家粮食储备库一次性补税2000万元,2013年个人缴纳土地增值税近400万元。

⑼车船税完成276万元,占预算的115%,比同期增加27.8%。

⑽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5万元,占预算的83.3%,比同期下降6.5%。

⑾契税收入完成807万元,占预算的58.1%,比同期下降34.8%,比同期减少431万元,契税减收主要由于同期商品房销售情况较好,个人办理房地产过户较多。

⑿专项收入完成451万元,占预算的86.7%,比同期减少4.9%。

⒀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675万元,占预算的158%,比同期增加76.5%。

⒁罚没收入完成1,791万元,占预算的71.6%,比同期减少22%。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3,746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4.6%,比2013年下降20.0%,减支35,978万元。按照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025万元,占预算的99.4%,同比减少9.5%,减少支出1,055万元。压缩弹性支出,保证了政府工作正常运转所属经费支出。

⑵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726万元,占预算的95.1%,同比增长6%。

⑶教育支出完成24,336万元,占预算的104.9%,比同期减少12.2%,减支3,391万元。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了全县教育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5,965万元,占预算的95.6%,比同期增长10.9%,增支2,551万元。主要是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落实城镇和农村高龄低保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全县困难群众一次性的生活补贴及就业专项资金。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提标支出。

⑸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2,227万元,占预算的91.4%,比同期增长9.1%,增支1,015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城镇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等支出。

⑹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062万元,占预算的90.5%,比同期下降77.6%,减支7,162万元,主要是完善地下供热管网建设增加的支出。

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9,247万元,占预算的100%,比同期增加3.2%,增支285万元。

⑻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2,354万元,占预算的93.3%,比同期下降14%,减支5,25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农资综合补贴,拨付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水力专项资金等。

⑼交通运输支出2,965万元,占预算的95.9%,比同期下降43.8%,减支2,314万元。主要用于油价补贴、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等支出。

⑽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85万元,占预算的46.1%,比同期下降76%,减支8,819万元。

⑾住房保障支出4,092万元,占预算的100%,比同期下降49.3%,减支3,97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低保户廉租房补贴和农村泥草房改造的资金支出。

⑿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6,208万元,占预算的99.6%,比同期下降56.5%,减支8,07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支出。

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支出1,058万元,占预算的64.9%,比同期下降45.4%,减支879万元。主要拨付市专项资金。

3、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比2013年同期的8,857万元下降53.1%,减收4,7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9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13年同期增加34%,增支6,080万元。

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我们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减收因素多,增支压力大,监督任务重等困难,牢牢把握财政重点,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和服务“三农”,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县财政经济运行平稳,积极变化发展,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1、财政明确重点,突出依法理财。一年来,全县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机统一起来,把优化区位、开发资源、培育产业、促进发展作为财政政策重要的切入点,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财税政策环境。明确重点发展产业,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税法规,支持和促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调均衡发展。县依法治税,确保应缴税款全额入库。一是积极培植财源,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增收潜力。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产业项目投入资金给予积极支持和扶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与我县资源和基础产业有效融合,发挥了园区的平台和载体作用。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大自主创新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节能减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县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总量。四是规范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明确重点发展产业,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税法规,支持和促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调均衡发展。落实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扩内需、保增长,使海外民爆有限公司、地毯厂、昊伟集团等重点企业扩大生产,销售量增大,利税额增加。五是依法征收,促进存量快速增长。县财政、国税、地税、国土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依法治税和依法征收,强化税收征管,加大了税收征缴的工作力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协调机制、精细化征管机制,确保应缴税款全额征收入库。

2、财政着力保障重点需要,推进和谐木兰建设。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得到保障。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3,746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4.6%,比2013年下降20%,减支35,978万元。我们全面加强了预算均衡执行的调度和督导,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全县财政支出除保工资、保运转外,财政支出重点投向保民生、保重点项目两个方面。一是“民主”等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教育、卫生、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扶安置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从年初预算编制到实际执行,我县坚持集中财力向民生倾斜,落实了各项改善民生政策,努力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努力凸显公共财政职能。2014年,全县用于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达51,531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占财政支出的18.0%;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12,22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0%,有力地推进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卫事业发展,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其中投入10,310万元,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优化,投入6,635万元发放低保金,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817万元,保障了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投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1,445万元,投入机关事业保险金1,730万元,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二是“三农”等支出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2,35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3%,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兑现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在财政支出上,我们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和服务“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保证了政策性支出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支出的需要。

3、强化基础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专户的管理。按照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归并的15个专户拨款专用印鉴和法人印鉴分别由专人管理,杜绝一人统管、代管全部拨款印鉴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罚没收入行政收费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全县一体化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商品范围不断扩大。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管理办法制定的《木兰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规范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要求程序。五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规范全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六是加强会计管理。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电算化考试,2014年新增网络计算机16台用于开展会计继续再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

4、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全面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财政和纪委两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一、二两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进行检查,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检查工作,规范预算和国资管理,加强内外监督。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在做好财政扶持政策的同时,各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对各自监管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跟踪问效。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我们财政部门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加强财政监督。从源头抓起,把好票据关,加强票据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全县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政协的关心帮助下,在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协同支持下,县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运行不断规范。审计署、市审计局对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支出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管理仍需规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三是部分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到位。四是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五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对民生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些,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优患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强化决算管理。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三、 2015年财政工作安排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公共财政体系,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积极培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深化财政改革,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事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产业项目等财政投入力度,奋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新的一年财政收支核对、结算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因此,我们要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方向不改变,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理财,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我们要全面准确分析财税形势,坚持把抓好财政收入放在首位,立足开源节流,统筹好组织收入和财源培植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逐月分解落实收入责任,逐月调度督导收入进度,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切实加强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收的征收管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的基础上,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着力维护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发展、自立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大力加强税源建设;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动各方面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在搞好税源普查的基础上,通过比对核实,建立全面准确的税源信息数据库,及时整理、采集、传递有关涉税信息,为及时准确提供税收情况分析,查补堵漏创造条件。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分析研究,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预算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二、城乡统筹,确保财政支出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加大对公共服务和政权机构运行的财政保障力度,努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利民、惠民、安民”等民生工程。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资金需求,优先保障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涉农补贴等民生投入。大规模压减和控制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财政收支结构,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优化经济结构。认真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支持政策,切实建立科学、公正、阳光的运行机制。继续加大争取上资力度,千方百计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我县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关注民生,保增长、促发展,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投资的拉动效应。

三、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支持“三农”发展。健全支农投入机制,推动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企业与农民加大涉农投入。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涉农补贴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全面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综合监督理念,做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完善基础制度,加强纵横沟通,强化定期核查。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抓好调整经济结构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核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防范财政风险。继续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入行为。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五、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深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改革;二是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三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提高预算绩效,深入推进绩效预算,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五是强化决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数字的准确和完整,加大数决算数据分析运用力度。

2015年,我们要密切关注财税改革方向,认真分析财税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谋划好财政工作思路和目标,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提高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水平,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为发展木兰经济,建设经济强县做出新贡献。

木兰县财政局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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