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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秩序管控公告

发表日期: 2024-10-23 来源:木兰县公安局

为了加快我县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全力优化路网改造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城区内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加大对动态、静态交通秩序乱象的查处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将部分严管街路及部分路段限速处罚规范公告如下:

一、将木兰大街、奋斗路、通江路、中心路、南环路、人民路、东兴镇中经路、大贵镇新华街为交通秩序样板路、严管街。对以上八条路段中存在的违法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全天24小时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二、对市场街、仿古街、建设路、西环路、振兴大街、跃进路、民主路、华丰路、金街、东环路十条路段实行违停限时告知,对拒不驶离的车辆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三、对木兰县域内所有信号灯岗开启驾驶人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信号灯岗具体点位如下:

振兴大街与东环路 

振兴大街与中心路  

振兴大街与连丰路 

振兴大街与西环路 

振兴大街与人民路

振兴大街与木兰县工业园区交口

京抚公路 G102 1486KM+900M

京抚公路 G102 1485KM

木兰大街与东环路 

木兰大街与西环路 

木兰大街与通江路

木兰大街与民主路

木兰大街与人民路

木兰大街与建设路

通江路与市场街

通江路与安平街

东兴镇中经路与中纬街

东兴镇中经路与南纬二道街

大贵镇新华街与中心路

四、在以下四条道路实行单行道限时通行:东环路与安平街交口至建设路与安平街交口之间路段(兆麟小学南门路段)、东环路与金街交叉口至建设路与金街交叉口之间路段(第一幼教中心门前路段)、振兴大街与连丰路交叉口至华丰路与连丰路交叉口(木兰初级中学路段)、人民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至奋斗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之间路段(人民小学路段)。

五、京抚公路全路段、G333(三莫公路)处罚限速值为80km/H,对超速行驶车辆进行分段区间测速处罚。

(1)京抚公路1442km+900m至京抚公路1462km+400m

(2)京抚公路1462km+400m至京抚公路1471km+603m

(3)京抚公路1471km+603m至京抚公路1479km+312m

(4)京抚公路1479km+312m至京抚公路1492km+400m

(5)三莫公路784km+657m至三莫公路777km+710m

(6)三莫公路777km+170m至三莫公路767km+718m

(7)三莫公路744km+647m至三莫公路737km+646m

(8)三莫公路737km+646m至三莫公路733km+897m

六、辖区国省道交通卡口对途经车辆驾驶人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点位如下:

京抚公路1442km+900m、

京抚公路1462km400m、

京抚公路1471km603m、

京抚公路1479km312m、

京抚公路1485km、

京抚公路1492km400m、

三莫公路715km600m、

三莫公路784km657m、

三莫公路777km170m、

三莫公路767km718m、

三莫公路744km647m、

三莫公路737km646m、

三莫公路733km897m、

木白公路1km200m

其中对木白公路1km200m、京抚公路1492km400m、三莫公路716km100m、三莫公路717km100m进行单点测速抓怕(限速值80km/H)

七、对木兰县城内所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处罚、

对于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此公告

木兰县公安局

2024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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