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木兰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主动公开,规范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县政务公开信息发布5585条,其中:木兰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532条、微信公众号“多彩木兰”发布信息2450条、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603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部署全县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木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木政办函〔2022〕3号),明确各单位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和工作标准,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增设7个专题栏目,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更新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等栏目,加强稳岗就业、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督促木兰县财政局汇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调联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2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所有事项均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进行回复,回复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通过木兰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截止2022年,木兰县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并配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多种形式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大力提升以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为主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按期完成木兰县政府网站向市级平台迁移建设等工作,与省级集约化平台对接,推动木兰县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优化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僵尸”“空壳”账号,目前,木兰县9家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平台,接受平台监管。在木兰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培训指导,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培训2次,培训百余人次,实现全县政务公开中坚力量全覆盖。强化激励问责,坚持正向激励,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考核。持续深化整改,依托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大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指导不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较少;二是公开范围不广。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公开较少;三是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网站由县融媒体中心承办与维护,管理脱节、信息传递缓慢。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公开队伍素质培养,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加强追踪督办,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增加重大决策预公开公众征集意见的渠道。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力已下放到各单位,政策解读方面由司法部门监督,以细致、专业的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三是深化工作沟通交流。加强县政府办公室与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交流,共同参加市级大数据中心培训工作,积极探讨木兰县政府网站整体迁移事项。针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木兰县政府网站管理机制,明确双方部门责任,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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