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由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451-570900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进一步贯彻《条例》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通过木兰县政府网站、多彩木兰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环保问题整改、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公开政务服务事项33项,行政许可3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利1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全部予以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人员分工,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法规股负责全局的政务服务信息填报,系统维护。
(四)平台建设方面。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和更新维护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由专人负责平台维护,信息更新,平台维护人员每月进入平台进行系统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林业局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 时,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让群众知晓。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宽广,公开载体还不够多,目前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渠道还仅限于 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 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 领域和行业作为推进重点,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健全信息 的全面性、完善信息的保密性、提高信息的受众面来让政府信息公 开深入民心,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目录, 积极探索和丰富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附件: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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