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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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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应急管理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451-511690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木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继续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应急管理发布信息3条,安全生产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无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修订了《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二是在政府网站专题栏目及时公布惠企利民各项政策。三是继续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公开信息按照“三审三校”原则报融煤体中心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安全发布。四是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部门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一是在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安全生产月”专题栏目1个,用于发布安全生产月各类相关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木兰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三是继续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各类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及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类优秀信息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传达。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二是在局机关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57096759和投诉信箱:mlxaqb@126.com,受理群众监督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质量有待提高,有时需县政务公开办、县融煤体中心等部门提醒;二是公开方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形式公开,缺乏用图表等其他公开方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相关栏目宣传不到位,传播面不广。

(二)改进情况。一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加强对自然灾害需公开事项的学习和管理,及时按权限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附件:应急局附件1关于撰写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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