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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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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乡村振兴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451-570965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主动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全力做好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了乡村振兴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栏”向社会公布专项衔接资金、项目库建立、防贫监测对象名单公告等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日常工作重要位置,保障信息规范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中层干部任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审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有监督落实,切实保障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以来,我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基本能正常有序开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人事调动较大,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专职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有待进一步补足配强;三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到位、更“接地气”,保证群众能看懂、理解。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引导群众能够依据自身需要,主动自发查看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为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二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机构职能,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依法行政。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公开信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在“接地气”中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附件:木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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