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3-19860

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451-570920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我局对外政务公开信息义务,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截止,我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36条。涉及权益维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英烈祭奠、教育培训、军休安置、优待抚恤、双拥褒扬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中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木兰县退役军人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退役军人工作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结合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加快捷有效的了解政府相关的重点工作。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监督保障。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尤其是对重点领域工作做到了及时发布,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了及时解读和严格审核并及时回应。主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发布的个别信息存在表述不恰当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宣传渠道相对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各股室之间联系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及时对需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力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表述性审核和保密审核,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民生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部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撰写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