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农业农村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木兰县木兰镇爱政街7号,电话:0451-570833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木兰县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为上级、同级和服务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参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电视以及单位公示栏、会议纪要、平台资源共享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开信息21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公开信息87条,通过部门政务宣传栏发布信息124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务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落实政府依申请公开政策,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符合《条例》。2022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并按照要求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了各股室、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抓好门户网站专栏建设,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农业政策、信息的发布、交流渠道,积极推进全县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强农业部门面向公众的互动性和服务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农业农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部分信息没有及时公开;3.局内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1、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3、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县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严格做到本级“三农”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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