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审计局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必读是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在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本年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审计局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151900,电话:5708227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木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公民、依法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机制,深化审计领域信息工作,先审后发,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度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审计局信息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积极完成本部门重点工作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机制,确保按照保质答复。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项目按时完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市、县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公文类信息产生源头的公开属性界定,严格执行机关公文签发审批制度,规范公文交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逐级审核,积极夯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目录录入等基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市、县政府网站改版更新要求,及时发面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栏目内容,并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即刻整改。更新《木兰县审计局权责清单》、《木兰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清单》和《木兰县审计局政府公开负责清单》,及时更新维护审计工作动态内容,确保各栏目板块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全面,使网站成为审计宣传的窗口,成为审计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到局长具体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业务问题强化沟通交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需公开政府信息的校对审核力量薄弱。虽然我局在重点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是对于公开的内容仍存在一些措词问题,尤其是对于相关规范词汇的校对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公开内容审核中需要进一步强化人员力量。二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及时性欠缺。虽然我局本年度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但是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方面,其规范处理流程及时限掌握度在全局上下普及率仍较低,不能做到各干部职工人人熟知。
(二)改进措施:针对审计局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要强化管理,明确职责。紧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各中心、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全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把握和回应引导能力,把握好有关公开属性、规范格式的要求,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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