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电话:0451-570866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能,积极有效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立足残联职能,扎实开展部门工作,2023年全年新办理残疾人证415人,并先后2次及时公开了《木兰县第三代残疾人证公示》、融媒体中心公开报道残疾人事迹2次,多彩木兰发布8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本年度办理结果、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人情况均为0。2023年全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压实责任到人,明确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上报,全面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我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实际情况,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由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任组员。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做到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时间及时、事件突出。并通过公开电话、开设举报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信息内容及事件没有做到足够全面,在梳理信息方面还应加大力度,信息公开方向要明确,要在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上加大公开力度。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2024年,我单位将对我单位各项业务进行详细梳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条例、制度。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畅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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