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包括本机关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nb.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财政局,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78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07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根据最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和完善,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内容补充和政策文件栏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更新完善。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公开。2023年我局将木兰县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进行了公开。58个部门的预算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涉及的60个部门166家单位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在公开预算、决算进行公示的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直达资金、涉农资金、惠农惠民补贴进行了公开。重新梳理木兰县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财政局严管信息发布。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安排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木兰县财政局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财政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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