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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工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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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工信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l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工信局电话:0451-570969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工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加大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企业更好的理解政策内容。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共计51条,其中:政务服务办事指南4条,微信群推送信息37条,“多彩木兰”公众号发布信息10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没有发生虚假公开、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保证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及结果,对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均及时主动更新。切实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工作要求、惠企政策,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手机客户端“多彩木兰”等的宣传作用,紧紧围绕工业、信息化、科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工作重点、热点和亮点,增进了企业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准确、及时地把握了工作发展态势,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各项工业、科技事业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了工作机制,从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确保“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自觉接受企业及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对于不经常使用网络的人群,获取信息存在困难。

(二)改进情况。我们将不断地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工信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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