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医疗保障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医疗保障局局,电话:0451-570826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官网定期发布医保政策法规、财务预决算等信息2条。除了在官网发布信息外,还通过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18条。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全年共组织了2次新闻采访,对医保政策调整、打击欺诈骗保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解读和报道,并采用接待来访、邮件、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其中印制宣传册700册、传单1000份、条幅8条、大屏幕滚动播放政策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每一条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把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动态等信息,提高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公众号设置了互动交流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及时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频率不沟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发布频率,增强信息收取和发布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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