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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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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451-5708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体系建设。根据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公开事项标准,逐一核对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全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作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其中:公布政策文件1条;公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公示公告等4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涉企收费情况、重要民生商品定价听证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一条,为咨询我县物业收费标准以及政府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我局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为申请人解释相关事项,并将公开政府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网址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我局答复表示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改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与更新,特别是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运行、政务公开等非涉密信息,全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公开文件1份。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维护,严把内容审查关,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度,我局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个别股室对政府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不细致等问题。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职工的对政务公开重视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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