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451-5708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体系建设。根据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公开事项标准,逐一核对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全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作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其中:公布政策文件1条;公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公示公告等4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涉企收费情况、重要民生商品定价听证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一条,为咨询我县物业收费标准以及政府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我局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为申请人解释相关事项,并将公开政府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网址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我局答复表示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改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与更新,特别是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经济运行、政务公开等非涉密信息,全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公开文件1份。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维护,严把内容审查关,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度,我局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个别股室对政府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不细致等问题。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职工的对政务公开重视,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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