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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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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451-570970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木兰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强市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工作范围,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大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2023年我局承担的政务工作报告任务及重大民生举措,认真推进执行措施与监督、进展成效与举措、督查与整改,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二是围绕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发布上级有关行业政策出台背景、案例、行业专家解读等信息,并就有关民生热点问题给予答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县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相关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及时;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流程,理顺公开工作程序,做到依法审查、规范办理;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个工作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一律在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不单独开设其他网站;将有关交通运输方面惠民政策及时发布,为广大群众打通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单位定期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前提下,着重抓好报送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定期将报送情况呈阅单位负责同志,对迟报、不报、乱报情况对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检查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对信息的合规性、时效性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依法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对政策的理解把控;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丰富,解读的质效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的便民维度还不够,交通领域特色展示不够明显。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围绕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公开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局属单位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探索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加大重要政策解读深度、发布力度,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率。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持续研究应用其他政府先进经验做法,争取增大经费预算投入对网站升级改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便捷性、通达率,更好展示交通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交通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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