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由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451-570900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贯彻《条例》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通过木兰县政府网站、多彩木兰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环保问题整改、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林业和草原局围绕森林防火、生态修复、行政审批等林草重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300余条,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公开政务服务事项33项,行政许可3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利1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全部予以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流程规范以及时效性等标准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发布,对已发布信息认真做好收集、分类和归档。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由专人负责平台维护,信息更新,平台维护人员每周进入平台进行系统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配备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意见收集,通过公开信箱、网络留言等方式,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提高,填报及时率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对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等文件的解读的深度和回应关切的效果有待提升,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熟练度。二是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公开信息及时和有效。通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了解林草工作,推动木兰林草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文件下载: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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