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农业农村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451-570833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为上级、同级和服务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参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我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广度、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文件要求,我局在木兰县政府网上公示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关于印发〈木兰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兰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木兰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落实政府依申请公开政策,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符合《条例》。2023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并按照要求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紧扣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措施,坚持依法公开,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抓好门户网站专栏建设,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农业政策、信息的发布、交流渠道,积极推进全县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强农业部门面向公众的互动性和服务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2023年我单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政务公开考评等相关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我单位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到各股室,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整改落实。对上级检查或第三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逐项自查,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较薄弱;二是当前业务人员缺乏系统化学习培训,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丰富农业农村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对业务人员系统化学习的培训力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文件下载:木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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