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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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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51-570850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聚民心,更好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县人社局始终坚持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重新制定了《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执行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3条,其中人事信息24条,通知公告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木兰县人社局202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完整,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有利监督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群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人社局进一步提升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力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领会好、执行好政府办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实行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专门人员具体操作的机制,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以求确保网站建设的长效性、时效性和专业。2023年,木兰县人社局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人民满意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与《条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规范,研究制定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二是加强人社政务信息管理,对我局所有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和有效利用。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系统,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文件下载: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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