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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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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451-570918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一年来,我局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行政检查信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信息等53条。在“多彩木兰”“木兰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21条。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做到了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个流程,专人负责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执行,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县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本年度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力。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保密审查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办理,由相关部门提供公开内容或规范性文件,办公室对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按程序审核备案后公开发布,让政务公开更加高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统筹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围绕社会需求、群众关切和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栏目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全方位展示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新面貌、新形象、新成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利度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市委网信办和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完善制定了《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我局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督促局机关和各市场监管所掌握政务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要求并认真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木兰县市场监管局会在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基础上,着重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载体和渠道,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继续主动公开事关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但仍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存在公开信息的供给不足、信息来源沟通不畅的问题。三是全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 水平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 

具体的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一是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抓好抓实。二是加强主动工作和宣传引导,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沟通。按照业务股室工作职能,制定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项目明细表,进一步挖掘信息来源,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公开。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文件下载: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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