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住建局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51-570837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建设局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实际,切实有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一共七项 都已办结。办结率百分之百。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定、公开等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二是压紧压实政府信息责任。坚持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住房保障、工程施工、自建房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回应。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监督考核保障。落实专人专岗专责。强化分析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信息公开类型和内容覆盖面不够全。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度和回应度不够,没有充分仔细研究主题。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未能完全满足大众的需求。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木兰县住建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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