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利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利东镇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利东镇人民政府,邮编:151941,电话5701504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利东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抓基础抓提高、抓整合、抓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县有关要求,我单位认真梳理了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更新了办事制度,经过市县级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办理事项涉及民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计生、农保、城建等部门共计21项。着重公开民生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检查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把重心放在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2年,利东镇政府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根据有关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镇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镇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镇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镇积极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全年推送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日常工作中,由镇党委书记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从而保证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条例》,对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深化公开内容、信息更新数量较少、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待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处理系统应用不规范;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镇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我镇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镇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利东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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