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3-08032

木兰县新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新民镇人民政府,电话:0451-57016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新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动公开的有全镇年度财政预决算、镇内主干道修复等重大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为了广泛采集信息,提高报送质量,我镇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在信息报送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信息动态,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每天不定期关注国家、省、市及县人民政府等网站最新动态,广泛收集最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监管,注重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我镇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精准无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信息公开坚决要求“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科室和职工尚未完全树立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频率不够高,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质量不够优,公开渠道的便民性不足,内容涉及的覆盖面不广。下一步,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二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相关制度。把牢把实政务信息收集、审查、发布、监督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在行动上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成效,不断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木兰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附件:木兰县新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