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东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东兴镇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东兴镇人民政府,电话:0451-570184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兴镇人民政府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镇重新制定《东兴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工作动态、工作思路、领导分工等,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以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编制了《东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主义事项、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党政办为具体负责部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我镇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增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年度,我镇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党政办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2023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站所的信息衔接不够充分,主动性不高,使得有些栏目信息不能够及时更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不足。我镇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强,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3年,尽管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24年,我镇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东兴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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