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建国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建国乡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建国乡人民政府,电话:0451-57023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我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围绕本级政府文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议提案办理等目录,主动公开关于建国乡总体规划、经济运行、公共服务清单、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开展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乡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计划,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建国乡辖区内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公示栏、热线电话等平台和群众服务中心等场所,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各类事项进行发布,县政府网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确定机构压实信息发布审核主体责任,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我乡专职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跟进群众的咨询投诉,确保不出现逾期;同时根据保密工作制度的特殊性,我乡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对不能公开、需要保密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使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乡积极配合做好乡镇季度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时积极整改,整改率均达90%以上,通过以查促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具体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纳入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乡政府办公室人员不足,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不及时、数量少。信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实人员力量,计划定期从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开展工作;优化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和线下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三是规范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建国乡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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