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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利东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木兰县利东镇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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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利东镇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上编制形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利东镇人民政府,电话:0451-57150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利东镇外网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3年截止目前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5 条,其中,为民服务事项办理 16条;财政资金管理 1条;社会救助 9条;土地利用管理与房屋征迁 9条; 危房改造与保障房(或廉租房)建设 15条,;农人口计生 1 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 4 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 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202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而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 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行政办主要负责。形成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利东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文件下载:木兰县利东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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