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木兰县木兰镇人民政府在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木兰镇人民政府,电话:0451-570838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木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准确执行《条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利用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经过市县级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办理事项涉及民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计生、农保、城建等部门共计21项,通过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省市领导信箱舆情办理等公开回复网民留言412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镇明确了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除了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应该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公开外,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宣传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1.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镇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2.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木兰县木兰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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