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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0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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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强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以公开优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制度促规范,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助力打造透明阳光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28条,“多彩木兰”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725条,“木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005条。一是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规划信息16条,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布2021年度财政预算154条、2020年度财政决算62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涉农资金信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专栏。重新规划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246条。添加市政工程、治安管理、房屋征收、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96条。二是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回应,推进多元化政策解读。采取文字、图片、问答、视频解读方式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三是增强回应效果。制作“在线访谈”节目3期,“百姓谈”栏目为公众解答问题6条,全部按期回复。在“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辟“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其中,8项为自然人申请,2项为科研机构申请,所有事项全部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进行回复,回复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核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程序和责任,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严格执行三级审查制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的统筹协调指导,编制了《关于印发木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各责任单位分工和具体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目前,现运行政府网站1个;开设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政务微博2个,仍有2个政务新媒体待通过省里审核。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03项,提升“一网通办”便捷度,推出手机移动端“指尖”服务及自助终端综合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先后组织两次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工作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较薄弱、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仍需提质增效,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统筹,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县依申请公开办理10件,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附件:木兰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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