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3-02912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木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50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促进就业创业、农民工服务保障、劳动维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人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预算决算、行政许可、重大民生等法定内容全部公开。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申请接收渠道,明确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公开事项符合规定要求。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由业务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主管科室、分管领导分别校对审核,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做到一事一签一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多彩木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不断优化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服务性,扩大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经费保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组织相关科室及时梳理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较少,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