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28条,“多彩木兰”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725条,“木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005条。一是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规划信息16条,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布2021年度财政预算154条、2020年度财政决算62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涉农资金信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专栏。重新规划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246条,添加市政工程、治安管理、房屋征收、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其中,4项为自然人申请,1项为科研机构申请,所有事项全部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进行回复,回复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务公开的统筹协调指导,编制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各责任单位分工和具体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办进一步加强木兰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现运行政府网站1个;开设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政务微博2个,仍有2个政务新媒体待通过省里审核。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办完善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2021年,我办共组织两次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工作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知晓率不足,对政府信息不清楚“什么该公开”“应该怎么公开”,各镇乡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县级部门、镇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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