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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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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爱政街7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努力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开制度。包括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动态等内容;2、规划计划。包括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项规划等;3、规章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文件等;4、业务信息。包括行政执法职权、便民服务事项、行政收费、行政权力运行等;5、资金信息。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6、其他事项。包括通知公告、人事任免、扶贫工作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发布权限,依法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内容,对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多彩木兰政务新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积极接受指导意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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