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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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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残联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跃进街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669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单位理事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业务处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的工作局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单位理事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了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业务处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的工作局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单位按县政府的要求,将有关公开信息栏目内容进行了改进和充实,重点将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内容、工作动态,工作制度,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监督保障方面。

全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及时修订补充目录,并不断更新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批制度,拟公开信息全部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充实、全面。我单位将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工作。

  2021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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