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51-570900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共有政务服务事项23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利1项,公共服务1项。已全部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全部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法规股负责全局的政务服务信息填报,系统维护。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有专人负责平台维护,信息更新,平台维护人员每月进入平台进行系统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主管常务副局长主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不定时上网进行查看,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及时完成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对局政务外网定期进行维护保证网络畅通,工作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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