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教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民主二道街,邮编:151900,电话570874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工作、校园安全工作、教师资格认证、教师招聘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工作实际,根据《2021年木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县教育局公众号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37条,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行政处罚48项,未发生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需进一步健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有待更加及时;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衔接性和系统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县教育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做好教育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并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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