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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审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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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审计局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木兰大街,邮编:151900,电话:570822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新《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照新要求起草印发《木兰县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任务有效落实;四是根据市政府网站改版更新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栏目内容,并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即刻整改;五是更新《木兰县审计局权责清单》《木兰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清单》和《木兰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及时更新最新审计工作动态内容,使网站成为审计宣传的窗口,成为审计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多彩木兰等多种政务形式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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