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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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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于木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51-570918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在“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行政审批、抽检报告、“双随机、一公开”等情况信息共726条,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做到了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第一时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研究,精准规范答复意见,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省、市、县权力事项平台、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完善信息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各级发布的政策信息,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反馈功能。

(四)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为首要公开载体,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方便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发挥多彩木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辅助公开作用,多方位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市委网信办和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县市场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盯紧压实责任。专人负责,承办人、办公室主任、部门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加强部门信息管理,全面落实本部门信息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预警预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行政审批、抽检报告、“双随机、一公开”等情况信息共726条,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做到了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但仍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全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

  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健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规范。三是全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督导,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市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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