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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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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木兰县人民政府综合楼(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联系电话:0451-5708630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度,县发改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本部门政务工作职能,坚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及制度建设,推进重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规范政务服务流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政务服务流程化管理工作,通过“不见面”承诺制备案,网上受理等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定期通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服务有序。充分利用政务传统媒体等扩大公开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工作能力和信息公开水平。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明确办理流程,细化登记台账,统一答复文书模板,规范全流程全环节。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落实专人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定期对专属网页动态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规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在“重点领域”中对涉及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分类归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使栏目设置更加集中、规范。

(五)加强监督保障。强化能力提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全局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高,但从政府服务职能出发强化服务意识和管理上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进一步提高;对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和指导今后不断改进。

(二)改进措施。2022年,县发改局将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学习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上政务平台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积极开展,主动作为,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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