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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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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联系电话:0451-570824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二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通过木兰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公开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疫情流调情况、关于加强健康码查验工作的公告、我县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补充“医疗卫生”“坚决打赢疫情攻坚战”等相关栏目调整、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更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开设“木兰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开设的新媒体健康有序,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设立报批管理。

(五)监督保障。制定了单位的办公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设立专门监督小组,实行专人专职制度,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力争做到“零出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少,发布内容过于模板化,不够吸引眼球;二是业务科室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有差距,提供的发布内容时效性存在不足;三是校对审核力度不够,信息在公开发布后仍存在错敏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着力打造新媒体,多形式解读政策,发布内容做到图文并茂,增加浏览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主动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严格“三审三校”,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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