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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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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公安局联系(邮编:151900,联系电话:0451-570834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贯彻“政策传递”理念,我单位广泛开展业务宣传全县公安机关窗口服务部门创新宣传模式,延伸宣传触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户籍、出入境、车管等政策解读宣传活动。组织民警在人流集中的公园、商场、车站、超市等区域以及窗口发放政策解读宣传资料,结合“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活动,面对面地解答群众比较关心的证照办理等问题,做到“点对点,线对线,面对面”地公安政策服务事项精准解读与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电视、电台等自媒体传播途径,采取视频、文字、图片等宣传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依据申请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手续、办理时限以及相关政策,享受“互联网+”大数据发展改革带来的红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依职权与法规对需要公开的进行信息管理。在制定信息管理台账的同时,对涉密信息建档立项,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入推广“木兰公安服务平台”加大服务支撑力度。继续深化“一次性办结”“一件事一次办”“四级四同”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保持稳步增长。继续深化36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实现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办”、25项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改变了以往群众办理一项普通业务来回奔波2个办证大厅、3个以上窗口的局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全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努力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坚持把网站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加强网站政务动态栏目与微信公众号“平安木兰”微博“创建平安木兰”新媒体的联动和资源共享。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三)积极开展网站建设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全省网站普查标准,认真开展网站整改工作,对网站存在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加以改进,提升了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民警对现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准确,对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亟待加强,对特殊服务对象的应急接待能力不足。

(二)部分外勤民警主动服务意识不足,没有把政策宣传、代办捎办服务等便民举措与入户走访、社区巡逻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导致部分工作未得到充分开展。

(三)对各项简化流程的业务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在不了解新政策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固有思维按部就班地办理业务、准备材料、选择时间,往往在到达窗口办理时,才了解最新的便民举措,前期的无用准备增加了群众负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木兰县公安局按照全国统一规定,所有收费用全部直接纳入当地财政,没有经过本单位财政系统,严格按照规定,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

附件:木兰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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