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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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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中心路77号,邮编:151900,电话1379671944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现行有效文件9件,发布行政许可34个,行政处罚7件,行政事业性收费878.5373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收到和处理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互动。加强与群众之间的宣传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利用、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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