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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吉兴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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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吉兴乡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吉兴乡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吉兴乡人民政府,邮编:151939,电:0451-570280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吉兴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县有关要求,我单位认真梳理了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更新了办事制度,经过市县级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办理事项涉及民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计生、农保、城建等部门共计21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吉兴乡政府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各类信息内容的及时报送与发布,我乡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承担政府相关内容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信息员要求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感以及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以确保政府的正面宣传,树立政府的良好社会形象。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信息的收集与提交,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工作信息,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全年推送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和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率和更新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吉兴乡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吉兴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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