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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新民镇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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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新民镇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木兰县新民镇政府,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16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新民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镇未接到群众发布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木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新民镇实际情况,以周恺为组长,王景玮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传“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我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有政务信息查阅点,对于需要在镇级公开不需要上传网站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以方便群众了解、知情。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公开镇监督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将反面信息及时反馈到政府;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全镇各部门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化解信息员与部门之间的对接问题,从根本上保证了信息的数量与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从总体情况来看,2021年,我镇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影响了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的时效性。

2、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依托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及时答复等方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新民镇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处理费用。

附件:木兰县新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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