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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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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通过“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80条。通过“百姓谈”栏目为公众解答问题17条,回复率百分之百。实现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同步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处理依申请公开办件,全年共受理4条依申请公开,其中:3条予以公开、1条因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核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了“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增设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栏目;专门成立了木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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