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年报信息公开(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营商局,联系电话:0451-570680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时效性,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成立工作推进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办公室和业务股室分工负责,共同配合推进落实。业务股室负责提供信息数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流程化管理工作范畴,分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节点,形成局长对提出申请进行审核,主管副局长进行审阅把关,再保密检查,最后门户网站发布(答复申请人)的规范化操作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局为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对信息公开统计数据进行定期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有序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板块,其中包括: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栏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15条,对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准备性、时效性。
我局拓宽公开渠道,除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以外,积极探索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通过政府网、多彩木兰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及时宣传我局的标志性工作和亮点工作,实时展示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互动回应、便民服务等功能,提升我局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营造全县良好营商环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2020年,尽管通过我局不断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021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结合全县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对涉及本地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细化维护的目标任务,做到每周更新平台信息,每月完善和调整公开项目,每季度对平台进行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及时整改,积极回应上级主管部门对平台调整及内容发布的要求,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我局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主动加强沟通联系,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企业群众的桥梁纽带,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引导社会舆论。注重统筹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增强公开发布内容的影响力。深入研究,深挖原创内容,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组织内容,力求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亲和性,加强发布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扩大传播面和覆盖面,增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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